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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纪五】逢年过节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

时间:2022-11-09 | 来源:

一、典型案例

【案例1】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

2013年春节前至2019年中秋节前,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王斌全利用逢年过节之机,先后违规收受多名医疗设备公司负责人赠送的高档酒水、高档香烟、购物卡等礼品。此外,王斌全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王斌全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例2】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

2013年至2021年2月,蔡平在担任宁波工程学院基建处副处长、处长、计财处处长期间,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某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沈某所送香烟152条、海鲜礼包6盒、冬虫夏草1盒等礼品,以及现金、加油充值卡等礼金,折合共计13.09万元。2013年7月至2017年,蔡平本人赴海南旅游2次、赴敦煌旅游1次,相关费用4.5万元由徐某支付;组织基建处工作人员及家属外出旅游1次,相关费用6.3万元由沈某支付。蔡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蔡平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案例3】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品。

2018年2月6日,浙江某高校原法政学院院长王某某、副院长田某某、党总支副书记黄某某,在临安新五洲大酒店接受同事毛某宴请,并收受一份价值300元左右的山核桃。王某某、田某某、黄某某接受下属宴请并收受礼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8年6月,王某某、田某某、黄某某等3位同志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收受的礼品已折合现金退给当事人。

【案例4】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

某高校教师黄某某在担任硕士生导师期间,先后多次接受学生家长宴请,并收受学生家长及学生赠送的羊肚菌、蟹卡、茶叶等高档礼品及超市购物卡,折合共计2万余元。黄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九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黄某某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暂停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2年。

二、相关纪法条款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八十八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二条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

(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

(五)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

(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七)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

有前款第(一)项规定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3.《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4.《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

对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高校教师出现违反师德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其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担任研究生导师的,还应采取限制招生名额、停止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导师资格的处理。以上取消相关资格处理的执行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情节较重应当给予处分的,还应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撤职开除,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应当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报请主管教育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温馨提示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全体教职工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从我党百年奋斗历程中涌现的廉政楷模先进事迹中汲取精神养分,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要以案为鉴,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强化纪律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不敢腐”的思想防线;各级党组织要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严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纪检委员要充分发挥监督前哨作用,紧盯月饼蟹卡等背后的“四风”问题,织密织牢“不能腐”的监督网格体系,努力形成干部清廉从政、教师清廉从教、职工清廉从业、学生清廉修身,校园清廉文明的良好育人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