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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纪三】不配合疫情防控查验

时间:2022-11-09 | 来源:

一、典型案例

【案例一】拒不配合防疫查验,辱骂工作人员。

2022年1月27日19时许,某高校职工黄某(男,50岁)驾车途径所住小区入口处的疫情检查点,社区工作人员按要求查验健康码、行程码,黄某拒不配合检查并以放行慢为由辱骂社区工作人员。黄某被放行后将车停在通道上再次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辱骂,整个时间持续近15分钟,造成交通堵塞,引起围观。驻地派出所接警,立即出警调查取证,将违法嫌疑人黄某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黄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案例二】拒不配合防疫登记,与保安发生肢体冲突。

2020年5月7日,某高校教职工王某与来访朋友段某一起途径校门时,执勤保安对王某及来访朋友段某进行询问登记。王某认为保安的行为侵犯了个人隐私、完全没必要,觉得自己很没面子,拒不配合登记工作,并与执勤保安发生口角、拉扯行为,试图携朋友强行闯入校园。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王某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三】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强行进入超市。

2021年5月7日,某高校学生王某在进入学校附近某超市时,拒不配合该超市健康信息核查工作,试图强行进入超市,并与工作人员发生言语冲突,被巡逻至此的市防疫督查工作人员发现。市防疫督查工作人员对王某的行为予以纠正,但王某的态度恶劣,矛头转向市防疫工作人员。派出所接警后,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处置,对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案例四】拒不配合核酸检测,冒用他人健康码出行。

2022年4月2日,湖南某高校学生,明知自己与确诊病例存在时空交集、个人健康码因此变红码的情况下,既未主动申报个人相关行程轨迹,又多次故意逃避全员核酸检测、谎报个人核酸检测情况,且冒用他人绿码出行,其行为影响恶劣,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干扰。经校方研究决定,给予记过处分。

【案例五】拒不配合,妨碍秩序。

某校学生小L,2021年9月——11月拒不按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填报每日健康信息,未在学校对其实施“2+12”健康管理期间,未按时到达隔离现场进行第二轮核酸检测,延误学校整体疫情防控进度,被学校给予警告处分。

二、有关纪法条款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二十八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七)其他严重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的行为;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行为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

5.《山西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试行)》

第十五条

(一)有下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形,可以予以开除学籍处分:

(1)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2)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3)违反刑法,构成刑事犯罪的。

(二)违反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被行政和司法机关认定,但不予以处罚者,视其情节,给予记过以下处分。

6.《山西大学本科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试行)》

第十四条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可以给予以下处分:

(一)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三)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被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确定不予处罚的,视其情节,可以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三、温馨提示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事关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共安全。全体师生要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和指令,尊重、服从医护、防疫及执勤警务人员工作,积极配合防疫、安检、管控措施。对拒不履行疫情防控法定义务,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