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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纪九】迷失的青春,“象牙塔”里的蜕变

时间:2023-04-23 | 来源:

一、典型案例

【案例1】工资表里的“百万蛀虫”被严惩

“您好!这是工商银行。注意到这个月贵校工资代发放系统中,有人有5笔共6万多元的工资收入,特提醒。”这个提醒电话让河南省工艺美术学校财务处叶处长大吃一惊,也揭开了该校会计谢屾贪污的内幕。2019年12月9日,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监委当晚依法对谢屾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谢屾,男,1986年3月出生,2009年7月会计专业毕业后被录用为河南省工艺美术学校会计,负责全校教职工工资发放工作。2014年4月,他将领导审批过的工资表内数据导入银行代发数据模板后,发现银行代发数据中的实发工资合计数小于审批过的工资表内实发工资总数,作为财务人员,他没有将这一财务漏洞向部门负责人汇报,而是将错就错,将多出的几千元钱直接加到自己的实发工资上。不满足于每个月不劳而获几千元钱的谢屾欲壑难填,贪念驱使他把手渐渐地伸向了在职职工的个人所得税、新调入人员的公积金和退休人员养老金。2014年至2019年5年间,谢屾疯狂地共篡改200多人次的工资数据,累计贪污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公积金、养老金等款项近300万元。2020年1月6日,谢屾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1月13日,因涉嫌贪污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

据审查调查人员介绍,他将贪污的大部分款项用于购置自己喜欢的动漫手办和网络游戏,购买最贵的一个模型玩具达3.5万元。所谓的嗜好驱使和贪念驱动,却让谢屾一次次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用断送个人前途命运和牺牲家庭幸福的代价,把“玩具总动员”变成了自己人生的“滑铁卢”。“因为我的错误,让他们受到了经济损失,我很愧疚,更多的是懊悔,我辜负了父亲对我的期望,也没有成为母亲心中最理想的人”,这是谢屾声泪俱下地忏悔。

【案例2】一番操作将三岁儿子成为外聘人才,最终锒铛入狱

2020年5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时任浙江工业大学膜分离与水科学技术中心原主任助理的陈贤鸿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陈贤鸿,男,1983年出生,曾任浙江工业大学膜分离与水科学技术中心主任助理兼办公室主任。2016年夏天,他利用其管理或协助分管财务工作的职务便利,将其父母、妻子、小姨子,甚至只有三岁的儿子都编造为浙工大的外聘人员,并伪造与其共同因公出差的材料,将全家人外出旅游的机票、住宿等费用统统报销。尝到贪腐带来的“甜头”后,陈贤鸿用“不会那么巧”来说服自己,胆子越来越大,2016年5月至2019年8月,陈贤鸿陆续以报销差旅费名义骗取公款共计10.6万余元、虚构事实以他人名义冒领劳务费33.9万余元、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4.58万元、美元1万元。2020年7月,陈贤鸿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10月21日,陈贤鸿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从读书开始,我从未离开过学校,一直接受良好的教育。由于一时没有控制住自己的贪念导致了今天的下场。我对不起父母,也辜负了领导的信任”“从违规报销因私费用开始,就埋下了祸根。2016年底至2019年6月,这两年半毁掉了我过去20多年的努力……”,陈贤鸿在庭审现场上悔恨不已。

【案例3】弄虚作假、虚构用餐名目,以虚增用餐人数方式违规公款吃喝

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团委干部刘晓旸多次吃喝,虚构“志愿服务”“篮球赛”等名目公款报销餐费。2019年3月至2021年4月,刘晓旸多次违规报销团委活动用餐费用,多次以虚增用餐人数方式超标准报销误餐费用。上述违规公款报销餐费累计人民币2.1万余元。刘晓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相关纪法条款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二条  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三条  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是公职人员的由监察机关给予相应政务处分。

党员依法受到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对原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产生影响的,党组织应当根据改变后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  【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

(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

(五)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

(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七)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

有前款第(一)项规定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三、温馨提示

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指出,青年的价值取向决定了未来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而青年又处在价值观形成和确立的时期,抓好这一时期的价值观养成十分重要。这就像穿衣服扣扣子一样,如果第一粒扣子扣错了,剩余的扣子都会扣错,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号召全党要把青年工作作为战略性工作来抓,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青年,用党的初心使命感召青年,做青年朋友的知心人、青年工作的热心人,青年群众的引路人。各分党委要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利用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以案说纪、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强化不敢腐的纪法震慑;要切实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优化工作流程,排查风险隐患,堵塞制度漏洞,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要切实增强常态化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的政治责任意识,充分利用我省丰富的红色资源优势,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廉洁基因,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经常对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提高明辨是非能力,时刻自重自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清白人和作风上的正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