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科学学院分党委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一、在学院分党委和学校纪委的领导下,负责学院的纪律检查工作。
二、了解、掌握本单位党员、干部在遵守党纪国法方面的基本情况,并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和群众进行党内法规、党风党纪和正确思想观念的教育。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研究本单位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向学院分党委提出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建设的意见和措施。
四、协助学院分党委建立健全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制度,并负责对学院的组织和个人进行纪律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党政班子在重要问题上的决策和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情况,监督、检查党政领导遵守党纪党规、廉洁自律的情况。
五、负责受理并向上级党组织转达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揭发和控告,受理并向上级党组织转达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要保护检举人和控告人不受压制或打击报复,对侵犯党员民主权利、压制党员批评、进行打击报复的人和事,要会同上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部门进行认真的查处。
六、协助上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部门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干部改正错误的情况,并经常教育和帮助他们,鼓励他们积极向上,努力工作。
七、配合学校纪委做好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等工作,认真做好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为学院各项评奖评优以及教师职称评定和干部职务晋升提供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予以纪律监督和检查。
九、完成上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部门以及学院分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