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科学学院分党委委员工作职责
一、及时传达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的各项决定、决议,认真组织、完成学校党委和学院分党委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状况,帮助他们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具体工作中去。
三、了解掌握学院分党委及所属党支部的组织状况,督促、指导各党支部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发展党员特别是在中高级知识分子和青年教职工以及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
四、协助学院分党委做好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和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协助学院分党委和校党委组织部做好本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核、考察工作。
五、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参与讨论和决定学院在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把保证、监督作用贯穿到学院行政和业务工作的全过程。
六、指导、协调学院工会、共青团、团学联、研究生会积极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活跃、丰富师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和精神生活。
七、积极宣传我院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岗位以及在学习和生活中涌现出的优秀人物与先进事迹,积极宣传我院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树立勇于进取的良好形象,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八、党委委员之间要经常沟通情况,保持密切联系,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在重大问题上如发生意见分歧,应主动、及时协商解决,在大是大非和原则问题上,要明辨是非,明确主张,要有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要敢于坚持原则和立场,勇于维护团结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