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务制度性材料之二
日期:2017-04-30
数学科学学院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规范党员的组织生活,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周五下午为全体党员统一的组织生活会时间,共产党员不得无故缺席;
二、教工党员由教工党支部负责组织,学生党员由学生党支部具体安排;
三、组织生活会的内容:
1、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其它政治理论文献;
2、学习党内文件和党的基本知识;
3、讨论或通过组织工作事宜;
4、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就系内重大问题或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工作进行讨论并组织实施。
四、各党支部要做好会议记录,并定期向院党委整理汇报;
五、对党的组织生活内容中属于党和国家机密的,任何人不得泄露;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