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务制度性材料之六
数学科学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条例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根据党章规定和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一、数学科学学院学生党支部是在院党委直接领导下的党的基层组织,是联系学生、组织学生、团结学生、带领学生开展各项工作的纽带和政治核心,在全院各项学生工作中起领导作用。
二、学生党支部由院党委副书记、院党委办公室主任、院分团委书记、各年级主任和全体学生党员组成。
三、学生党支部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制度,学生的党支部委员会直接向院党委负责。
四、学生的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组织委员1人和宣传委员1人。以上成员均由学生党支部全体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五、学生的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二年,任期届满即时换届。
六、学生的党支部委员会内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决策,均须经全体支部委员集体讨论并报院党委审核后决定。
七、学生党支部工作职责:
1、积极宣传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议;
2、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学生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以逐步提高其党性修养,增强其党性观念;
4、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定期分析学生的思想动态,并有针对性的开展思想教育和引导,努力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5、认真听取学生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广大同学的普遍愿望和呼声,并切实采取有效的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总题;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并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7、教育党员和学生自觉遵守党的章程、国定的法律法令和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违章违纪和坏人坏事等不良行为做斗争;
8、认真组织和开展以理论学习、思想汇报和组织发展等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会;
9、认真做好党费的收缴、上交、管理和使用工作;
10、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并具体指导各团支部和班委会的工作;
八、学生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党支部的全面工作;
2、负责传达、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议和有关指示精神;
3、负责制订学生党支部的长远工作规划和各年度工作计划;
九、 学生党支部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1、及时了解并掌握学生党支部的组织状况和全体学生党基本情况,并做好有关统计、报表工作;
2、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3、负责制定学生党支部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并报系党总支审核,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4、负责主持学生党支部的组织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会议,并具体承办组织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批手续;
5、负责学生党支部党费的收缴、上交和管理工作;
十、学生党支部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1、负责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议;
2、负责学习、宣传学生党的各项决定、决议和规章制度;
3、负责拟定学生党支部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并组织落实。
十一、本条例自通过之日起实施。